【省级人民法院被称为是什么】一、
在中国司法体系中,省级人民法院是地方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它在国家法律实施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关键作用。省级人民法院不仅负责审理本辖区内重大、复杂的一审案件,还承担对下级法院的监督与指导职责。同时,它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下级单位,接受其业务指导。
虽然“省级人民法院”本身是一个正式名称,但在实际使用中,人们有时会根据其职能、地位或历史背景,赋予它一些非正式的称呼或比喻。这些称呼可能来源于其在司法系统中的角色、影响力或与其他机构的关系。
以下是对“省级人民法院”可能被称作的一些常见说法进行整理和分析。
二、表格展示
| 称呼/别名 | 含义说明 | 来源/背景 |
| 地方高级人民法院 | 省级人民法院的正式全称,指省级行政区域内最高的审判机关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》规定 |
| 省高院 | “省级人民法院”的简称,常用于日常交流和新闻报道 | 口语化表达,简洁明了 |
| 司法权威代表 | 在某些场合下,省级人民法院被视为司法公正和权威的象征 | 因其审理案件的广泛性和影响力 |
| 上级法院 | 对下级法院具有监督、指导和审判监督的职能 | 根据法院层级关系而定 |
| 法律执行者 | 负责依法审理各类案件,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| 其核心职能之一 |
| 民事纠纷终审机关 | 部分民事案件在省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 | 根据案件级别和性质决定 |
| 刑事审判重镇 | 负责审理重大刑事案件,如危害国家安全、恐怖活动等 | 因为涉及社会影响大、案情复杂 |
| 法官培训基地 | 有时作为法官培训和交流的重要平台 | 与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合作开展 |
三、结语
“省级人民法院”作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术语,通常不会被冠以其他特定的“称号”。但根据其职能、地位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表现,外界可能会用不同的方式来描述或称呼它。无论是“省高院”还是“司法权威代表”,这些称呼都反映了其在国家司法体系中的重要性。
在实际应用中,应尊重法律术语的规范性,避免随意使用非正式称谓,以确保法律表述的准确性和严肃性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