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以及《劳动法》等相关法规,国家法定节假日共7个,包括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,其中春节和国庆节放假3天,通过调休通常形成7天长假,其他节日放假1天或3天。全体公民放假日若适逢星期六、星期日,应当在工作日补假;部分公民放假日(如妇女节、青年节)则不予补假。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,享受带薪年休假,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,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,已满20年的15天。国家鼓励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依法休假,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。

【常见问题】
问题1: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?
回答1:根据《劳动法》第四十四条,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。即加班工资=日工资基数×300%×加班天数。注意,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。
问题2:带薪年休假未休完,公司应如何处理?
回答2:根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,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,经职工本人同意,可以不安排休假。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,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%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(含正常工资部分,实际额外支付200%)。
问题3:调休后的周末上班是否算加班?
回答3:如果法定节假日恰逢周末,国家通常会安排调休,将相邻的周末工作日调整为工作日。这种情况下,被调休的周末工作日属于正常上班日,不属于加班,无需支付加班费。但若调休后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时,则需按加班规则处理。


